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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國應用法學研究所所長孫佑海在《人民法院報》發表《對當前環境資源審判若干問題的分析和對策建議》一文。文章指出,我國環境資源專門審判機構近年來存在“庭多案少”、“無米下鍋”的尷尬現象。
  孫佑海對本報記者表示,他所領銜的課題組向各地法院發函調查回覆的數據顯示,以2013年的辦案情況為例,有14個省區市的環境資源審判機構2013年度結案量甚至為零。“因各地統計口徑、重視程度不同,數據可能與真實情況不完全一致,但從整體情況上看,‘無米下鍋’的情況是真實存在的。”
  本報記者就此進行採訪發現,環境污染案件不斷增加,但大量案件進入不了訴訟程序。有關人士表示,環境法治理念的樹立,法治思維的運用,是推進環境審判工作的關鍵。
  多地環保法庭“無案可審”
  2007年11月,我國第一個環保法庭——貴州省清鎮市人民法院環保法庭成立。隨後,各地環保法庭相繼設立。
  據中國應用法學研究所不完全統計,截至2014年7月15日,全國共有20個省(市、自治區)設立了環境資源審判庭、合議庭、巡迴法庭,合計150個。
  然而,孫佑海在文章中指出,在成立之初廣受關註的各地環保法庭,“庭多案少”現象普遍存在。
  孫佑海表示,以當地公佈的辦案數據為例,2013年,河北11個環境資源審判機構有24名法官,一年環境案件結案總量為24件,平均每人一年只結案1件。江蘇省5個環境資源審判機構一年共結案5件,浙江2個環境資源審判機構一年結案3件。
  昆明市中級法院2013年發佈的《2013年度昆明環境司法情況報告》綠皮書顯示,自2008年12月11日成立至2013年9月20日,昆明市中級法院環境保護審判庭受理的各類涉環保案件僅106件。後來,這個環保審判庭因為“無案可審”,不得已改審刑事案件。
  在今年9月召開的第四屆環境司法論壇上,“無米下鍋”成為很多環保法庭法官普遍反映的問題。
  三大原因阻擋案件進法庭
  “‘庭多’是現實需要,而‘案少’才是環保法庭窘境的癥結所在。”中國政法大學環境資源法研究所所長王燦發教授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環境法庭的設立是在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的大背景下,加強環境保護和管理,通過環境司法的專門化來提高環境司法能力建設的一大舉措。近年來我國環境資源案件呈日益增加的趨勢,但許多未能進入訴訟程序。
  王燦發認為,公眾長期以來形成的“信訪不信法”的認識是首要原因。“很多人遇到環境污染危害或糾紛時,寧願去信訪而不進法庭,認為取證難、訴訟費高、沒律師、起訴到法院審理慢,並且難以勝訴。”王燦發說。
  中國環境統計年報顯示,2005年至2012年,我國環境信訪量年均約77萬件。但據國家環境保護部主管的中華環保聯合會統計,其中進入到司法程序的不足1%,絕大多數都是通過行政部門處理。
  中國政法大學污染受害者法律幫助中心訴訟部主任劉湘就告訴記者,他曾反覆建議來該中心的一名污染受害者提起訴訟,但對方堅持認為“打不贏”,非要直接找政府解決。
  另一個原因在於,由於目前我國法律對於環境案件訴訟主體的規定並不明確,沒有相關司法解釋,不知道該怎麼審,相當多的環境訴訟案件被法院不予受理拒之庭外。
  今年4月11日的蘭州自來水苯超標事件發生後,蘭州就出現多起市民起訴威立雅水務公司的情況,但均受到公益訴訟主體資格的限制。4月14日,5位市民向蘭州市中級法院提起訴訟,蘭州中院以“不符合《民事訴訟法》第55條”為由,拒絕立案。甚至中華環保聯合會提起的8起環境訴訟,也無法立案。
  “在立法層面上,我們還缺少專門的《環境損害賠償法》和《環境糾紛處理法》。對於怎樣判決環境損害賠償,以及環境修複和環境損害還缺乏鑒定評估的規則和機構,這也導致法院在審理案件時無規可循,審理時覺得困難。”王燦發說。
  此外,一些地方政府對於法院司法審判的干預,也成為涉環境案件難以“入庭”的阻礙因素。
  整個社會均應運用法治思維
  今年5月,在最高人民法院大力推進環境資源審判工作座談會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奚曉明指出,全面加強環境資源審判工作,關鍵在於樹立和培養可持續發展的環境司法理念。
  “整個社會都應該樹立法治思維。對於民眾來說,要有用法律途徑解決糾紛的意識。法院也要轉變理念,司法機關就是要通過司法手段保護環境。而行政機關也應該意識到,地方不要干預法院通過司法手段來審理。”王燦發說。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發佈《關於審理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征求意見稿)》,自10月1日起向社會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細化了涉環境訴訟的起訴主體,這被認為一定程度上能減輕法院“不予立案”的顧慮。
  王燦發認為,司法解釋的出台對環境案件進入訴訟程序能起到很大的推動作用。
  記者瞭解到,去年“兩高”出台關於懲治環境污染犯罪的司法解釋後,一年內環保部門向公安部門移送了200起涉嫌環境犯罪的案件,其中20起案件起訴至法院審結,34人被判刑。這一數量,超過了過去10年的總和。其中,福建全省的50多個生態法庭,去年就有103起涉嫌環境犯罪的案件被移交起訴,占到全國總量的一半,而事實上福建並不是我國環境污染大省。
  王燦發對此表示:“這些數據從一定程度說明,只要真正運用法治思維,環保法庭就不會‘無米下鍋’。”
  (原標題:多地環保法庭“無米下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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