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3點,岳池縣公安局召開紀律作風教育整頓活動部署會議。此前丟槍的民警周震川在會上做了12分鐘左右的檢討,隨後岳池縣公安局宣佈對他的初步處理決定,先予停止執行職務30天。
  一周前,岳池縣顧縣鎮派出所民警周震川因丟槍一事備受關註,3月29日,丟失槍支被找回。在昨天的會上,周震川做了12分鐘左右的檢討,除了回憶自己丟槍的前後經過,他還說:“(過去)一周時間,度日如年,飽受良心的譴責,這個教訓是慘痛深刻的,這段時間,無視組織紀律,放縱自己,從而造成大錯,我錯了,錯得離譜,錯得讓人擔憂。”隨後,周震川回到座位上,未與旁人交流。
  隨後,岳池縣公安局宣佈了對周震川的初步處理決定,自3月31日起至4月29日,先予停止執行職務30天。另據警方人士介紹,待調查結束後,由上級公安機關作出最終處理。成都商報實習記者 王超  (原標題:廣安“丟槍民警”被停職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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